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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哥却不说话,待到五嫂领着小九走远了,才挤眉弄眼的对众人道:

“今天这么好的日子,夏末二十二岁生日,都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了,这不得去开开荤?我听朋友介绍了个新开的迪吧,一水儿大长腿妹子,走走走,今晚上不醉不归。”

穆叔一听说是去酒吧,当即摇了摇头走了,

“你嫂子还在家等我呢,知道我去那种地方还不得把我活阉了?”临走还对五哥撂下一句话,“你小子胆子够肥啊,背着弟妹啥都敢干了,万一被弟妹知道了别求我们给你说情。”

五哥脸色瞬间就不好了,似乎想到了被发现后的恐怖后果,但还是色厉内荏地朝穆叔的背影嚷嚷道:

“去个酒吧而已,又不是去洗脚,那傻娘们敢管我看我不削她。”

胖猫也要走,但是被五哥好说歹说拦下了,“咱就是去喝个酒,那么抵触干啥玩意?猫哥你不去谁给咱兄弟几个撑场面啊。”

阿毛倒是挺期待的。他虽然恐女,但是以前没去过酒吧之类的地方,想去长长见识。

他小声问夏末道:“小夏你去过酒吧没?”

“我?”夏末苦笑,“我也没去过啊,就听别人说过还有看小说里主角经常在酒吧捡尸,不知道是不是真的。”

他同宿舍的舍友就有一个天天晚上去泡吧的,号称夜店小王子,经常性的夜不归宿。

这牲口个头一米八五,健身房练出来的身材,加上一张好脸,差不多每次去酒吧都能约到姑娘,基本上一晚上就能发展到床上去。

那小子手机上加的夜店妹没有五十个也有三十个,经常和夏末他们炫耀。

夏末以前听一个朋友说过一句话:男人中有两种人互相看对方最不顺眼,一种是网吧通宵的,一种是夜店泡吧的。因为这两种人的价值观是完全不一样的。

夏末听到这句话后琢磨琢磨,深以为然。因为他就属于那种会去网吧通宵的,他完全理解不了那些爱去夜店的人的思维,与其去那种地方一晚上花掉大几千,还不如跟朋友开黑来得快乐,还省钱。

不过今天既然五哥提出来了,夏末也不好扫了他的兴,其实他对那地方一直也挺好奇的。

最后四个人打了一辆出租车来到了那家新开的名为夜色的酒吧。

到了地方,挤占人视线的只有两样东西:豪车、美女。并且这两样东西通常是绑定在一起的。

奔驰宝马在这里属于俗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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